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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中共江苏南京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5人公告

点击数:572 发布时间:2025-03-24 收藏本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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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中共江苏南京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5人公告

为加大校院师资队伍建设,适应学科建设进步需要,推行好人才强校策略,依据《关于转发〈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〉的公告》,经市人社局核准,中共南京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,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:

1、单位介绍

中共南京委党校位于仙林大学城灵山脚下,是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,是教育培训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的主阵地,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,教研综合实力居相同种类学校前列。学校现有专业技术职员67名,其中,博士学历39人,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3人。近年来,多人入选全国党校系统精品课、省333工程、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工程、省中年轻人科技带头人、南京有突出贡献中年轻人专家、南京中年轻人拔尖人才、省委党校三个一批人才等。2018年,学校荣获全国地方党校第十二届出色科研工作组织奖、课题项目中标奖;荣获全省党校系统出色教学组织奖、教学出色奖;荣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出色科研工作组织奖等。

2、招聘职位

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、中共南京委党校网等网站发布,具体职位、数目、资格条件等详见《中共南京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信息表》。

3、招聘条件

面试职员应拥有以下条件:

1. 具备中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,有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;

2. 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,具备有关学科教学科研能力,能胜任职位职责;

3.年龄35周岁以下;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、营业额突出的,年龄放宽到40周岁;

4. 拥有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,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能面试:

1. 现役军人、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;

2.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调查的职员;

3.面试职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,与面试职员与现有在岗职员存在上述关系,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;

4.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有关职位的职员。

4、招聘程序

报名

1. 报名日期: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止。

2. 报名方法:在线报名,报名邮箱

3. 报名材料:

《中共南京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》;

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及聘书,留学回国职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

主要营业额成就证明材料。

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扫描件,报名职员应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资格审察

校院成立审察小组,对面试职员资格进行审察。审察结果将通过电话和报名邮箱公告面试职员,资格审察通过职员参加试讲和综合考评。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率,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。

试讲和综合考评

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,采取简化程序,试讲和综合考评的方法,由中共南京委党校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,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策略组织推行。

1.试讲

依据招聘专业方向,由评审小组确定试讲题目,并提前一周公告面试职员。试讲时间、地址以具体公告为准。试讲当天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查。试讲为百分制,成绩合格线为60分。试讲合格职员进入综合考评,考评的时间、地址和相关需求,以电话或短信方法公告。参加综合考评的职员应维持通讯方法畅通并按时参加,不然按弃考处置。

2.综合考评

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含专业常识水平、教学科研能力、学术成就、个人素质与职位匹配度等。综合考评为百分制,成绩合格线为60分。

3.总成绩计算

总成绩=试讲成绩60 %+综合考评成绩40 %

试讲、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试讲、综合考评结束后3个工作日以内在中共南京委党校网发布。

体检、考察

综合考评合格职员,按职位招聘数1:1的比率,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。

体检合格职员,由校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,与与面试职位有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。考察工作参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公告》实行。

公示、聘用

依据综合考评、体检和考察结果,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职员名单。拟聘用职员名单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中共南京委党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内容包含职位名字、拟聘用职员名字、现工作或学习单位、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、总成绩、排名等。

对公示无异议职员,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,由校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,并约定试用期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定职定级;考核不合格,取消聘用资格,终止聘用关系。拟聘用职员应在校院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,因个人缘由逾期没有办理有关手续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
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、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、拟聘人选明确舍弃聘用与其他缘由致使拟聘职位空缺的,如需递补,可由校院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,在该职位的综合考评合格职员中,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。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。

5、有关待遇

受聘职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职员薪资待遇。校院给予受聘职员10万元安家费,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给予15万元安家费,未成家的根据《关于引进人才住房待遇暂行规定》提供过渡公寓住房。受聘职员拥有省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,并保证最后科研成就归属校院的,将按我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科研经费和科研奖励。

6、招聘纪律

面试职员在报名、考试、体检、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,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》,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取消考试报名资格、取消考试成绩、不予聘用、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置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招聘单位和招聘员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,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》进行处置。

7、咨询监督

咨询电话

组织人事处:、、

监督电话

机关党委:

受理时间

上午9:00-11:30 下午2:00-4:30

原标题:中共南京委党校 南京行政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通知

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信息表

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

原文链接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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